西安市启动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2014-07-07 10:15 来源:本站
日前,西安市老龄办下发了启动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通知简要总结了第一届创建活动在各级老龄办精心组织和积极推动下,各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市有6个单位被国家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25个单位被命名为“陕西省敬老文明号”,150个单位被命名为“西安市敬老文明号”。通知明确了创建时间为2014年至2016年,创建范围为全市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和所有公共服务窗口单位。
创建内容为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按照《西安市“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中的“敬老文明号”五项基本条件,积极践行尊老助老传统美德,严格执行《老年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优待、优先、优惠服务老年人的规定,根据老年人的需求,进一步明确老年人优待服务的内容和条款,改进和规范为老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技术,扩大老年人优待范围,提升为老服务水平,让更多的老年人直接收益。
通知要求,各区县老龄办、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新闻媒体及老年媒体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要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向社会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创建办法,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的氛围。在全面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区县老龄办、各有关部门要着重在与老年人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医疗卫生、政务服务、交通出行、金融服务、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系统重点开展创建活动,并以区县或部门为单位确定重点行业,指导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办法,在系统范围全面开展创建活动。通知要求指导各创建单位确定创建载体,设立老年优待窗口,公示为老服务内容、制度、标准和相关条款,设立群众监督意见箱。
通知强调,开展创建活动是老龄系统根据中央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要把普遍创建与行业的重点创建相结合,要积极主动联合主流媒体、新闻媒体和老年媒体开展报道,把创建活动打造成为老龄工作一个叫得响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