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4处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点

2014-04-29 15:18 来源:本站

       为提升服务水平,方便老年人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市老龄办在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长安区各增设1处《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点,加上原有的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服务点,全市将有《西安市老年优待证》办理点5个,凡我市或长期在我市居住的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就近选择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有关事项详见《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须知》。

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须知

 

一、老年优待证办理服务点承担的任务。各服务点承担着为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的任务,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热情为老服务。

二、办理老年优待证的范围。凡西安市户籍人口及长期居住在我市,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免费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65周岁以上老年人已办理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或《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到70周岁,继续使用,不必重新换证。)

三、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程序。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的可到下列任一服务点办理,立等可取。各服务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外区县前来办理老年优待证的老年人。

(一)北郊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层7号窗口,电话:86785045;

(二)碑林区南院门27号(原市委大院1号楼1层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87366032,87366033;

(三)莲湖区庙后街169号莲湖区民政局院内后楼1层,电话:87246662;

(四)灞桥区长乐东路1633号灞桥区民政局办公楼1层,电话:62666948;

(五)长安区长乐街民政社区办公楼3层,电话:85637109。

四、无身份证原件办理程序。无身份证原件办理的,需持老年人户口本原件及1张两寸免冠证件照片,前往北郊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110室办理。

五、区县单位集体办理程序。区县老龄办、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社会组织受老年人委托集中代办“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的时限是5个工作日。(如持老年人的身份证原件,可到上述5个办理服务点的任意一个办理;如持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提供老人的1张两寸免冠证件照片,前往北郊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110室办理)

六、外省、市户籍办理程序。外省、市户籍老年人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还应当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住所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并加盖住所地区县老龄办印章予以确认,方可办理。

七、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程序。“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如果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时,应当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补办申请需经申请人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和区县老龄办加盖印盖章对申请事由予以确认,方可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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