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养老难离家:养老模式难创新特殊人群难养老
2015-10-20 10:26 来源:本站
来源:陕西传媒网
养老遇阻,“难”在哪
一方面,“四二一”的家庭结构模式下,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受到挑战,独居老人、空巢老人逐年增多。另一方面,由于养老产业发育不足,服务供给单一,难以满足不同文化层次和不同经济状况老人的服务需求。为打破养老困境,我省很多地方进行了不断的创新和探索,以房养老、以地养老等新的养老模式不断涌现。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又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现实尴尬。
以房养老,看上去很美,却似乎只是“天上的云彩”。记者从我省相关部门获悉,尽管数年前,我省就已经将以房养老提上议事日程,但截至目前,具体的可操作方案,依然处于调研阶段。
去年保监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被列入试点城市。然而,一年多过去了,“敢吃螃蟹”者却微乎其微。幸福人寿作为国内第一家正式推出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截至7月底,仅签约12户家庭。这样的“成绩单”,相对于我国两亿多的老人基数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以房养老”模式难在哪儿
对于会不会选择以房养老这个问题,记者在西安市环城公园内随机采访了10位老人,几乎得到了相同的答案:没好好考虑过。只有一位老人表示,如果有具体可行的操作方案,可以考虑以房养老。
在国家业已出台相关鼓励措施,相关保险公司又积极推进的情况下,以房养老却遭遇现实尴尬,原因在哪儿?对此,省社科院研究员石英认为,以房养老作为西方发达国家较为成功的一种养老模式,如果只是简单地“照搬”,在我国必然会遭遇“水土不服”。石英分析认为,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以房养老,首先必须要有房。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我国实行商品房制度,到目前为止,也不过短短的二十多年时间。老人名下,有房的到底能占到多大比例,需要好好地调研。实现以房养老,不仅仅是要有房那么简单,还必须有“大房”,有“值钱的房子”。这样相关机构才会考虑“回购”,如果地段不好,又是建设多年、简陋的“房改房”,要实现以房养老,也是不现实的。
“现实恰恰是,没有经济基础,需要以房养老的老人,手里又没有能让保险公司看得上的值钱的房子。手里有这样房子的老人,往往经济基础和条件又很好,几乎不会考虑将房子抵押出去,用来养老。”石英说。
实现以房养老,完善的制度保障是关键。虽然保监会已经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但由于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相关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对这项业务还不是特别熟悉,在条款的制定和执行方面还有诸多的不足。同时,房屋价值由谁来评估,有没有可信赖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也是老人们在考虑是否选择以房养老时很关心的问题。
除了诸多客观制约因素之外,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也是主要制约因素。把房子抵押掉养老,而不是留给子女,很多老年人对此很难认同。以记者随机采访的10位老人为例,他们要么名下没有房子,即使有房子,首先考虑的也是“留给孩子”。“卖掉”房子养老这样的方式,他们从观念上还很难接受。
中新网房产频道也曾围绕“目前制约以房养老推进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这一问题,在网络上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30.9%的网友认为是受我国传统观念的制约,27%的网友归因于金融机构业务条款、配套机制等不健全,21.9%的网友认为是政策适用人群范围窄。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的结果则显示,选择上述三项的网友占比分别为42.9%、46.9%和45.4%。
“以地养老”模式能否实施
在各个城市纷纷试点以房养老的同时,针对农村老人的“以地养老”模式,也在一些地方悄然兴起。其主要形式是通过流转老年人承包地使其获得一定的财产收入,并在保持其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村集体或合作社流转使用权用于资源开发利用,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在陕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恒源煤电集团董事长孙俊良就提出,现阶段农村养老问题重点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让农村老年人有钱养老,二是农村老年人要有人管理。农村老人可以住房向银行或政府组建的养老贷款公司抵押贷款,由银行或贷款公司按一定期限支付养老金。到期或老人不在时,其子女可以偿还贷款赎回住房,也可由贷款机构回购处理。“以地养老”,可以通过家庭承包土地的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增加养老收入。
今年刚满60岁的白五奇,是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农民。由于有一手漂亮的泥瓦工手艺,常年在外务工的他,收入还是不错的。但随着年龄的增大,现在他干起这样的活,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不服老不行,以前干上一天活,晚上睡上一觉,第二天又浑身是劲了。”白五奇说,“这两年,明显感觉体力有些跟不上了。”
谈到自己的老年生活,白五奇心里很是没底。“能将土地抵押出去,用来养老,听起来还挺让人向往的。”白五奇说。
然而,以地养老这样的模式,在石英看来,也有很多“槛”需要迈过。
实现以地养老,需要建立在土地确权基础之上。集体建设用地在所有权上属于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它对于用地的主体还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说外人来使用集体的建设用地,目前还没有放开,如果现在这么去操作,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障碍。如果没有对土地进行确权,就很难保障老人对土地的使用权益。然而,在很多地方,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土地确权,依然是个未知数。
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之土地的收益率不高,即使迈过了土地确权这道坎,以地养老仍将是一个未知数。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土地流转的价格,一亩多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这样的收益下,实现以地养老,无疑只能是“纸上谈兵”。
以白五奇一家为例,全家三口人,家庭拥有责任田2.8亩,平均一人不足一亩。按照汤峪镇流转土地的平均市场价格,每亩地一年的流转费用大约800元左右。如果只是把自己承包的那一份责任田流转出去,每年收入不足1000元,如何养老?
以“N”养老模式如何探索
“小老人”照顾“老老人”,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弱的,邻里乡亲照顾留守、空巢老人……在以房养老、以地养老之外,一些地方又探索出一些社会互助养老模式。相关专家认为,这种更强调普通百姓之间相互帮扶与慰藉的养老模式,将成为未来中国城乡居家和机构养老的有益补充。
我省千阳县建立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既体现了“互助”的特点,又满足了农村老人的基本养老需求。目前,入住千阳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老人每天只需交5元左右的生活费,按照专门的食谱就能享受到一日两餐的可口饭菜。伴随着我国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寄家养老”、“会所养老”、“家政养老”等各种不同养老模式纷纷涌现出来。
谈到诸多不断翻新的养老模式,石英一方面给予了肯定,认为多样化的养老模式的探索,有利于满足老人们对养老的不同层次的需求。但石英认为,在多方面探索之外,我们还是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做好社区居家养老上面。
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来说,他们的年龄越大,越对家庭依恋,更多的愿意选择居家养老。但“四二一”的家庭结构模式下,年轻人很难做到与老年人同住,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受到挑战,独居老人、空巢老人逐年增多。这样的现实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会成为未来养老的主要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关键是要发挥“社区”的作用。“遗憾的是,我们的社区现在好像还没有为此做好充足的准备。”石英说,“让社区逐渐成为养老的主要载体,现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一些必须的软硬件设施还没有建立起来。比如,可以供老年人交流与娱乐的老年活动室、老年餐桌等,在目前大多数的社区还都没有。更不要提社区家庭医生等更高层次的服务了。”
在不断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同时,石英认为,应更多地建立起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根据调研,我们发现,现在的养老机构,最紧缺的不是床位,而是医疗服务。”石英说,“这样就出现了一个怪现象:越是收费低廉的低端养老机构越是无人问津,收费高昂的高端养老机构却往往一床难求。主要的原因就是低端养老机构虽然收费不高,但服务水平,尤其是医疗服务水平难以跟上。这样的情况下,老人们宁愿呆在家里养老,也不愿意到这些养老机构去。”
下一步,我们应该将着力点更多地放在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上。可以让一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与到养老机构的建设上来,依托医院的医疗和其他软硬件资源,并最终实现有病治病,无病养老的目标。(记者 康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