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半年将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2014-03-27 09:17 来源:本站
来源: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 顾荣)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提高了,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会不会提高?何时才能提高?昨日,西安市人社局表示,目前正在测算,预计到下半年将提高。
昨日,本报报道了西安市将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水平,引起了广泛关注。据西安市人社局副局长黄祥水介绍,市人社局下一步将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同时还将进一步下放事权,强化属地管理。把职工和居民医保的17种门诊慢性病(包括冠心病、糖尿病、慢性肾小球肾炎、高血压病Ⅱ期、高血压病Ⅲ期、帕金森综合征、脑血管病恢复期、红斑狼疮、多耐药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精神疾病、肺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血友病、恶性肿瘤晚期、白血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还有门诊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等门诊特殊病种,其费用报销工作将下放到参保人员所在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极大地方便患者报销。而这在以前都需要跑到市上的专门机构。目前,西安市人社局正在和区县协调,尽快将该事权下放。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年将有80家医院实施联网实时结算。预计到年底,实施实时结算的医院将达到2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