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还需哪些护身符 省人大常委会昨开立法听证会
2014-11-07 09:47 来源:本站
截至去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557.8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83%,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步成为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
昨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听证会。来自西安、宝鸡、咸阳、商洛等十个地市的16位代表中,有退休工人、年过七旬的老人,基层村民、养老机构以及各行业代表。
在长达3个小时的听证会上,16位陈述人进行了精彩陈述,旁听人仔细聆听,对诸多老年人权益焦点,热烈讨论;观点相异时,据理力争;观点趋同时,激发更深入的思考。激烈观点交锋中民意立显。
“空巢”“失能”老人 谁来照顾
前不久浙江省嘉兴市发生一起惨剧,一对老年人死在家里,在外打工的儿子回家,才发现父母已经死亡一周。对“空巢”“失能”老人,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使赡养人便于履行义务?
通过“扣工资”强制儿女支付赡养费
咸阳市秦都区两寺渡村村民冯强文说,我们村60岁以上老人有300多,基本上都是空巢老人,有良心的儿女在外打工惦记家里老人,会寄钱回来;有些儿女也很穷困,实在没办法照顾老人;可憎的是明明有钱却从不接济老人的,对于这些子女,应该让工作单位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赡养费。
铜川市耀州区邻德日间照料中心主任邱增海也认为应该建立“空巢老人养老账户”,从打工的子女工资中把这个钱扣除,由养老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同时针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建立信誉档案,从就业、贷款等方面进行限制。
夯实村(居)委会责任 增设老年“代言人”
作为农村老人代表,68岁的王让梨建议,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成员中,增设一名老年代表负责老年工作。老年代表可以听取老年人诉求,协调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关系,督促对老人赡养和照料。在老年人不方便的特殊情况下,可以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诉讼。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东武表示,不管是农村还是社区,村委会或居委会应夯实责任,建立“空巢”老人档案,通过义工或者老年人服务志愿者,和这些老年人定期联系,才能保证像类似浙江省嘉兴市这样的恶性事件不再发生。
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老年学会的代表司怀儒建议,办法中应增加一个条款,对生活不能自理和“空巢”老人,在外务工子女应尽可能回乡创业,将赡养人接到身边赡养。来自安康市的龙头村支书刘强建议,加强对农村资金项目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确保子女有时间、有条件对父母进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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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失独家庭失独不失爱
目前我国至少存在失独家庭百万个,每个数据背后都是一个残酷的现实。
如何让失独家庭失独不失爱,61岁的杜战良老人建议,根据城乡生活现状,在目前我省对失独家庭扶助补贴的基础上,构建单独的医保制度,适当提高生活和医疗补助。同时,政府出面组建服务失独家庭保障制度,通过“政府+社工+义工”的模式,让“失独”、“失能”、“空巢”老人享受到医疗巡诊、生活帮扶、聊天疏导等服务。并组织失足家庭自助互助,使他们走出心理阴影。
张文海代表提出,独生子女不仅使父母早早步入“空巢”阶段,同时也让他们处于更加脆弱的家庭养老困境。建议对双独家庭子女每年给予一定时间的探亲假;同时加大托老所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退休干部李兵也建议,为“失独”、“空巢”老人建立定期电话联系走访制度。
老年人免费乘车什么方式最可行
讨论中最为引起关注的话题,莫过于“对老年人免费乘车,采取什么方式最可行”。
只出示老年优待证 越简单越好
黄秀娟、刘强等听证陈述人认为,为老年人带来方便,手续流程越简单越好。“一视同仁的包容态度恰恰体现宽容包容的陕西精神。”大家都认为,在免费乘坐交通工具这个问题上,应给予外地人和本地老年人的同等优惠待遇,不要有城市差别。
推行老年人综合服务卡
李兵老人认为老年人乘车实行IC卡为好,并且在IC卡上加上家庭地址和电话,并在省内旅游时能起到身份证的作用。也有其他听证陈述人建议,探索推行老年人优待综合服务卡,利用长安通的平台推动和深化服务机制。西安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翟长卫介绍,实践证明,实行出示优待证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这种方法暴露了验证耽误时间长、容易引起纠纷、不便于统计等很多问题。他说,推行老年公交IC卡,现在西安平均每天有13.5万老年人用免费IC卡乘坐公交车,同时“每年公交公司通过IC卡信息找回的走失老人一年100多人”。
对代表提出的老年人公交IC卡年审网点太少的问题,翟长卫表示,今年我市把老年年审放开了,月月可以审,下一步将采取社区预约方式,组织去社区年审以方便老年人。
建议取消免费乘车 改发补贴
“干脆取消老年人免费乘车规定。”老年学会代表司怀儒看法令人意外,他说,除了城市的老年人,农村多数老年人难以享受如此待遇。建议取消老年人免费乘车,效仿陕西省发放高龄津贴措施,实行普惠政策,给予60周岁或65周岁以上老年人交通补助,惠及所有城乡老人。
老年人在养老机构
意外伤害谁担责
“摔倒、养老院内老人意外伤害事件,谁来担责?”临渭区老年公寓院长黄秀娟诉说了很多养老机构面临的一个困扰。目前养老机构入驻老人平均年龄接近80岁,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约占57%,老年人意外伤害事件是机构养老的主要风险隐患之一,动辄上万元的赔偿金,牵扯不清的责任关系,导致一些养老机构不敢让老年人到室外活动,“就算到室外放放风,也觉得有风险”。
黄秀娟建议,从养老机构伤害事故立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多方入手,尽快建立一项公平公正解决伤害事故纠纷的综合机制。例如美国、英国实施了养老机构侵权赔偿的社会化,将养老机构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纳入保险范畴。我省可以实验探索这种新型保险,建立养老机构伤害事故赔付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