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展“老年节”慰问老年人活动
2016-10-12 12:19 来源:本站
根据市老龄办发【2016】27号文件,西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西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在“老年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老战士、老劳模、老村(居)委会干部、基层老年协会会长和生活困难老人活动。
其中西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西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分别出资45万元和15万元, 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党员、老战士、老劳模、老村(居)委会干部和生活困难的高龄、孤寡、低保老人,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由所属区县老龄办统一组织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