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5-01-05 15:32 来源:本站

    爱心网报道2014年12月31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行业协会改革转型与发展》,《在法治思维下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理事长王京书主持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基金会办公室主任贾军孝同志,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行业协会改革转型与发展》和《在法治思维下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三个文件。

    会议研究讨论了基金会同西安市九九老年公寓、户县老龄办在户县共同开展文化助老活动事宜,决定用“九九助老专项基金”3.96万元为户县558个村(社区)镇老年协会、102个涉老团体和单位等,各增订一份2015年全年陕西老年报。

    会议通报了是老年书画研究会为基金会捐赠126副书画作品的情况。

    随后,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刘维健,向会议传达了省老龄基金会五届七次理事会议精神。

    理事长们在学习完文件和听取有关情况报告后,进行了认真讨论,并结合各自的工作经验和基金会实际,发表了很好的意见。

    王京书理事长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做了总结讲话。

    王京书强调,这是我国慈善领域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慈善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意见》确立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突出了扶贫济困、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等原则,从鼓励和支持开展慈善活动、培育和规范各类慈善组织、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加强对慈善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具体措施。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意见》,深刻领会,吃透精神。

    王京书指出,《意见》为基金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思路,我们必须坚持和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的政社分开、依法治理、自主运营,发挥作用的新路子,按照《意见》的要求,完善基金会制度,规范基金会管理,结合《意见》,制定基金会2015年工作安排。

    副理事长刘维健、马德煌、刘忠明、梁淑贞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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